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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足协评定鲁能< ^ >中国足协评定鲁能球员

2024-08-24 1:44:20 梧州足球 公月杉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中国足协评定鲁能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国足协评定鲁能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中超第27轮结束,如何评价足协对鲁能球员塔尔德利的禁赛处罚?

你好!从录像来看,塔尔德利疑似有挠头止痒的动作,与其他挺直身板、庄严肃穆的队友形成对比。

中国足协评定鲁能< ^ >中国足协评定鲁能球员

足协官方已经对此发布了禁赛1场的处罚,理由是球员举止不庄重,形成不良社会影响,处罚依据可参考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104条的【未列明行为】:

“本准则未列明的违规违纪行为,纪律委员会有权参照本准则相类似的规定给予处罚......”

争议一:《纪律准则》缺乏明文支持判罚,量刑主观因素过重?

《纪律准则》通常会因为球员或俱乐部严重的纪律问题给予禁赛处罚,如恶劣犯规、斗殴或辱骂,但并未明确指出球员在奏国歌仪式上的举止问题,因此其中带有纪律委员会的主观判断——足协定性为不良社会影响,如何衡量?这是争议之一,而且鲜有先例参考。

争议二:足协能否做到一视同仁?

争议之二,部分球迷认为足协判罚带有双重标准,同场比赛的上港球员埃尔克森存在故意嬉皮笑脸的嫌疑,不输塔尔德利的举动,却“逃过了法眼”。

阅读延伸:外国人需要遵守《国歌法》吗?

上升到依法治国的层面,我国《宪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,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。简言之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也不例外。

《国歌法》第四条有要求奏国歌的场合规定,包括重大体育赛事——以中超联赛国内国际影响力来看,应该属于这个范畴。

《国歌法》第七条规定:奏唱国歌时,在场人员应当肃立,举止庄重,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。即便是外援,也应该和国内球员一样面对国旗有着最起码的尊重,但从执法的实际情况来看,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主要是依据相关管理机构的纪律章程,法律效力也有待商榷。

缺乏明文依据,以禁赛作为惩处未免“量刑过重”,《纪律准则》的章程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,是引起舆论争议的重要原因。

塔尔德利的举动从客观上来说很难判定他对赛前仪式的真实态度,如果抛开背景因素,挠头以缓解瘙痒如同打哈欠这样的下意识动作,通常不会引起他人重视;用我国军人铁一般的纪律要求一位存在文化差异的外国人并不现实,也是苛求。退一万步来说,即便全民认定塔尔德利有主观上蔑视纪律的问题,面对其他同样有争议的球员举止,禁赛判罚难道不应该一视同仁吗?

足协在管理方面很不专业,太强调权而忽视法,随心所欲,难服众!如果是一个成熟的管理执行者,首先要建章,祥细列出实施细则,什么行为是不允许的,触犯了受怎样处罚?而且要一碗水端平。不能自已认为怎样就怎样!

万一这次鲁能的上诉被足协调查取证后认为裁判错判,会不会按照国际惯例改判3比0呢?

没有这种“国际惯例”!不存在判3-0的情况。如果只是裁判自身的问题,对手方面(河南建业)并不存在过错,就不可能会被判3-0,题主说的国际惯例并不适用这种情况。

除非有直接证据证明建业方面与裁判联手操控比赛,否则不会出现题主说的情况。就这次事件看,傅明的判罚带有明显的倾向性,如果非说是业务不精,那是侮辱球迷智商。所有人都看到很清楚,这并不是单纯的业务水平问题。业务不精出现误判,没什么不可接受的,但在VAR反复介入、回放下,依然多次坚持错误判罚,就有点让人不好接受了。

原则上讲,山东鲁能俱乐部和山东足协提交的只是反映情况的材料,并不是申诉。因为根据规则,足协是不受理任何有关裁判的申诉的。不过,俱乐部是有权利对裁判的判罚提出异议和意见的,鲁能方面提交的是书面形式的反馈意见,而不是申诉。

像这种情况,中国足协即便认定判罚有问题,最大可能的处理方式就是对傅明内部停赛,基本不会有其他太大的处罚。按足协以往的行事风格,想让足协承认判罚有问题也是难上加难,毕竟裁判是足协招聘的、指定的,若认定裁判有问题,就等于是打足协自己脸。所以,按以往的情况看,即便判罚有问题,足协也不会认。

不管怎么说,比赛结果是无法改变了。不过,这次事件彻底激怒了球迷,自从比赛结束后,傅明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,舆论愈演愈烈,各媒体几乎一边倒讨伐“黑哨”,面对如此大的舆论压力,足协还敢护短吗?笔者将持续跟进关注这次事件的进展,希望彻底处理昏哨、黑哨,还中国足球一方净土。

首先说结论:即使是傅明被中国足协认定存在重大误判,鲁能vs建业的比分也不可能被改成3:0,如果是这样,那也太荒唐了。

纵观世界足坛100多年的历史,从来没有因为裁判存在错误判罚就把比分更改的先例。过去一直有这么一句话:“错误判罚也是足球比赛的一部分,这样才会让足球比赛更有趣。”

裁判一旦被认定存在重大错误判罚,将会被相关协会处罚,一般是停赛+罚款,但是比赛结果不会被更改。



不过,如果是主裁判在比赛中存在重大技术性失误,比赛有可能被安排重赛,这在国际足坛有过多次先例。所谓的技术性失误,指的是完全没有争议、明显违反足球规则的判罚。

比如:在欧洲U19锦标赛预选赛中曾有一场比赛,攻方在比赛中获得一粒点球并将球罚进,但是当值主裁判以“有队员提前进入禁区”为由判定这粒进球无效,并由守方开球门球。这个判罚就是明显的技术性失误,因为按照足球规则,这种情况下应该由攻方重新罚点球,而不是由守方开球门球。

欧足联后来安排这场比赛重赛,不过并不是整场,而是从罚点球那个时间段开始。

鲁能VS建业的比赛被安排重赛的可能性也很小。因为傅明的争议判罚并不是重大技术性失误,比如禁区内是否判点球,这种情况本来就存在很大的主观判断性。

而傅明最后时刻判罚鲁能的角球进球无效,仔细看比赛的人都知道,鲁能的那个角球本来就不应该存在(如下图),傅明只是找一个理由弥补自己的过错。

好像并没有这种国际惯例吧,一般来说,直接判罚3:0的只有三种情况。

一,球迷骚乱导致比赛无法进行

2005年欧洲冠军杯,AC米兰对阵国际米兰,舍夫琴科进球帮助AC米兰领先,国际米兰球迷开始骚乱,他们向球场内投掷烟火,导致比赛无法进行,国际米兰被判罚0:3告负。

二,球队退赛

2004年中超比赛,国安对阵沈阳金德,主裁判错判给沈阳金德一个点球,引起国安不满,在交涉未果后,国安退赛,被足协判罚国安0:3告负。

同时,国安还被罚款30万元,扣除联赛积分3分,损失可谓巨大。

三,球队人数被罚下超过4人

2006年罗马尼亚联赛,快速队对阵布加勒斯特星队,快速队被罚下5人,主裁判终止了比赛,并直接判罚布加勒斯特星队获胜。

这些都是国际惯例,通常来说,被判罚0:3直接输球的球队,还要承担其他惩罚,比如罚款、扣除积分、空场比赛等处罚。

鲁能对建业的比赛,不管鲁能申诉的最终结果如何,都不会改变2:2的比分,尽管主裁判傅明出现了错判,但是建业并没有任何过错,申诉结果不可能影响到比分,最多可能是傅明受到足协的内部处罚,停止其几场执法中超联赛的资格。

鲁能在做梦,上诉胜了也是平局不可能改判,如果改判了以后碰到同样上诉胜了都改判那不是乱了,其实鲁能用不到这样计较,中超那个队不吃过这苦头,你鲁能占便宜也经常有,所以其实这本身也是足球比赛的一部分,裁判也是人也有犯错的时候用不到大惊小怪!

东一舌头西一嘴,其实视频上双方手上都有动作,佩莱也确实用双手推了防守球员一把,属于足球比赛中是攻方球员摆脱防守纠缠的常见动作,中超有五大联赛有世界杯比赛中也经常能看到,但是常见的未必就是合规的,此类动作判不判且如何判只有当值裁判有这个权利,足球比赛规则就是这么定的,至于是否涉及假赌黑和职业贪腐,如果证据确凿直接报案更能解决问题。

是否“黑哨”还有另一个判断标准,那就是裁判鸣哨在先还是攻方的射门在先,如果先鸣哨说明裁判吹的是犯规,哨响后的一切都停止且无效,反之,哨响节点在攻方球员攻门之后,就才有可能被认定是“把进去的球给吹出来”。

曝鲁能球迷到中纪委网站举报中超裁判称其吹假球,你怎么看?

谢谢邀请!首先我认为这是球迷对于法制意识的提高。先不论找的地方对不对,能不能起到一定效果,在球队遇到不公正待遇后,长久的呐喊、呼吁、愤懑后,足协及裁判组不但充耳不闻,视而不见,还继续有意而为之,恣意妄为,甚至愈演愈烈之势!俱乐部是局内人,受制于体质,不会、不能、不敢去申诉,申诉了也没结果,甚至还会遭到像那位“玩不起别玩”的官员一样的耻笑!作为球迷,不受体质限制约数,即使不起作用,算作发泄一下内心的苦恼、愤慨、不满之气也好!其次,对于球迷敢于维护正义,意在消灭或减少不公,呼吁有关部门、官员,既在位一天,就要作为一天,维护正义一天,否则请让位,别站着茅坑影响了别人!再者,通过举报,也是球迷,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,如果足协,有一点主持公正的作为,也会给光大球迷、俱乐部、队员、教练员带来一丝半星的希望。如果通过此举,能让足协,裁判有点改观,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!当然,举报也好,申诉也好,讲究的是证据,希望能从法制上对目前的足球圈也给予扫黑除恶!让中国足球走上健康之路!正确轨道!

鲁能球迷的做法,更深的背景是:鲁能屡屡遭受裁判不公正判罚,中国足协不作为,裁判圈集体搞鲁能!

首先来说,举报肯定没啥用,找错地方了,就算找对地方,也没有证据不是?但客观讲,一个裁判员,隔着二三十米就判罚点球,而且拒绝观看VAR,很容易让人怀疑其有主观的恶意。

但是,这个事情有着非常深刻的背景,说句实话,鲁能在最近三四年受到的不公平判罚简直是触目惊心,甚至一个毫无疑问的进球,主裁判都可以硬生生给你吹掉,更何况这种多少有些争议的点球了,这个点球和当初硬生生吹掉鲁能的进球相比,简直是小巫见大巫。

为什么鲁能球迷这么做?原因很简单,俱乐部已经没辙了,在鲁能遭受不公正判罚之后,鲁能俱乐部不是没有申诉过,但到了足协那里,根本没啥用,关键是,你一举报,又得罪了裁判,回头接着搞你。

其实,一切的源头都是当年鲁能和足协的那次抢人事件,以及库卡和裁判打架事件,尤其是后者影响极为深远。而且,裁判也是有圈子的,中国足球有几个裁判圈子,很不幸,山东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影响力。

此外,争冠和保级也会产生很重要的影响。

综合各方面因素,鲁能自然就成了倒霉蛋,俱乐部努力抗争,却争不过那些强大的势力,最终,鲁能球迷也做出了这种几乎疯狂的举动,实在是鲁能球迷的忍受力已经到了极点。

鲁能常年坚持青训,鲁能大力支持U23政策,中国足协希望培养本土教练,鲁能第一个响应,但这一切,都被无视,然后鲁能肆意被欺辱,实在是让人唏嘘不已。

有什么法子呢!向中国足协反应有用吗?就算到上中纪委上报,就用了吗?!接下来,山东鲁能可能还是会继续遭到裁判的不公平判罚。对一方的比赛,尤其是主裁的第一个争议判罚,他的视力究竟是多好,才能在如此远的情况下看的那么准?

中国足协历来是睚眦必报,2014年,山东鲁能和中国足协的那次抢人事件,让鲁能在国家体育总局和足协那里挂了号。这次鲁能客场大连一方,我先说一下,穆谢奎的点球以及一方的最后时刻补射进球或许都没问题,但主裁王竞处理问题的方式,或者说他的双重标准,难道不是带着有色眼镜在判罚吗?

第59分钟,穆谢奎禁区里摔倒,吉尔的确有个伸腿的动作,但穆谢奎呢,明显故意网上靠然后跳水。这个球,当时王竞的跑动明显就是跟不上,距离事发地点相当远,有GIF为证。这么远的距离,王竞直接判了点球,而后就是选择不看VAR,请问这是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吗?

OK,第一个不看VAR,第二个球,金强补射绝杀,边裁示意进球无效。此时王竞选择了查看VAR,改判进球有效。这样的双重标准,是不是无视公平公正的原则?

这个赛季,鲁能多次遭遇主裁的不公平待遇,在四强球队里,鲁能绝对是遭遇争议判罚最多的球队。世界杯后主场对阵上港,王彤第34分钟断球,最终佩莱接金敬道传球破门得手。

这个球,澳大利亚主裁示意进球有效,而VAR竟然示意王彤抢断奥斯卡时犯规。从慢镜头来看,王彤反抢时没有什么犯规动作,反倒是奥斯卡的倒地动作太夸张。

有了争议判罚,鲁能会向足协反应,但反应也没什么用,裁判们该怎么判罚还是怎么判罚。鲁能球迷,我认为是实在没招了,才向中纪委举报,但实话实说,也不会有什么用。

99年 山东3比2大连,鲁能总经理邵克难送给张建强40万元。当年山东鲁能队1比0北京国安队,谢亚龙收到了鲁能20万元的贿赂,这是谢亚龙所供述的个人所收到的第一笔贿赂。

谢亚龙还承认,在2006年鲁能主场对阵国安的比赛中,在裁判的选派和执法上,伙同南勇给予鲁能照顾,事后收取鲁能20万元贿赂。

鲁能球迷还好意思说裁判?


可怕不是输球,可怕的是不承认输球,可怕的是把输球归罪于客观因素。

一次一次的输,一次一次的东拉西扯,不愿意承认,通过比赛找到道差距,提高实力才是正途。

通过比赛去找客观因素的茬,这是懦夫的象征。

输球首先是接受输球,然后分析比赛,找出差距,针对性训练,这才是体育精神和正确的态度。

中国队也输的多了,媒体球迷起哄架秧子,说裁判不公,对手做局等,你有本事告到国际法庭呀,你有本事告到联合国呀。

输不可怕,可怕的是输不起,真的不想玩了就学学辽宁足球,卖卖球员挣点钱得了。

这样反而有利于中国足球的发展,天天喊着争这个、争那个冠军,高薪养一群废物,把走出去的队员重金拉回来。

这不是祸害中国足球是干什么?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足协评定鲁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中国足协评定鲁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